發布時間:2025-11-29 16:51:58 來源:企業錄(www.qy6.com)-公司信息發布,網上買賣交易門戶 作者:知識
中新網11月28日電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市場商典市場監管總局28日集中發布第四批直播電商領域典型案例。監管
一、總局山西省太原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山西老葛商貿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發布價格欺詐系列案
經查,起直山西老葛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通過某直播平臺為合作方推廣營銷商品。播電2023年9月至2025年3月,型案當事人在直播營銷超聲膠原炮、市場商典細胞肌活凍齡因子液、監管淡水珍珠吊墜、總局熊膽粉等30余種商品時,發布使用無法證明或者夸大的起直宣傳用語、使用無法證明的播電價格與自己商品價格進行比較等手段誘導消費者交易,構成虛假宣傳或價格欺詐的型案違法行為。
2025年4月至2025年8月,市場商典太原市市場監管局以及太原市小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和第二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七條第二款、《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十九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當事人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系列案作出行政處罰,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警告、累計罰款560萬元。
二、廣東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深圳小鵝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未盡資質審核、安全保障義務案
經查,深圳小鵝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運營“小鵝通”App,提供私域直播服務。當事人在《小鵝通信息內容管理制度》中設立了《違法違規和不良信息樣本敏感詞》,但2025年6月30日前沒有專門針對保健品、食品類虛假宣傳或涉及疾病預防、治療的詞匯庫,致使平臺內存在大量用戶在直播銷售普通食品過程中,發生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
當事人作為私域直播平臺經營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直播過程中對普通食品、保健品進行虛假宣傳會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當事人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25年11月,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36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山東省東營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東營榮燦商貿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經查,2025年2月1日,東營榮燦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委托主播李某某在某直播平臺推廣某品牌“左旋肉堿荷葉茯苓膠囊”(該商品為保健食品)。李某某在直播過程中,前排主播不停暴飲暴食,后排主播平均體重不超過100斤,露出腹部,展示瘦削身材,聲稱其團隊都是通過服用該產品保持身材。直播中反復出現“吃仁和瘦了80斤”“不是吃仁和瘦的咋辦?出門死、死全家”“不頭暈、不惡心、不心慌、不氣短、不拉肚子、不腹瀉”“只要你年滿14周歲,不是孕婦哺乳期都可以吃”“賣了2185萬單,帶1200萬用戶去減肥”等內容。
2025年8月,東營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在相應的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四川省南充市西充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李某、黃某某、張某某、張某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案
經查,2022年6月,李某、黃某某、張某某、張某四人(以下簡稱當事人)共同出資設立西充順利傳媒有限公司。為擴大業務規模,當事人通過投放1200臺手機,非法購得來源不明的他人實名賬號,以0.07~0.15元/個的價格提供虛增粉絲服務,對目標賬號執行關注操作,為直播平臺內相關電商經營者制造虛假粉絲數據,違法行為持續至2023年11月該公司解散。當事人共接單約5800筆,虛增粉絲關注量約270萬個。
2025年9月,南充市西充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罰沒27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寧波晗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及產品質量違法案
經查,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間,寧波晗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委托生產并通過各直播平臺銷售一批仿冒某知名品牌注冊商標的鞋子。上述鞋子的圖案標識與某知名公司持有的注冊商標整體外觀近似,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構成商標侵權行為。同時,當事人在產品和鞋盒上未標注或標注他人廠名廠址,構成未按照法定要求標明廠名和廠址以及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行為。
2025年10月,寧波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第六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侵權商品并處罰沒102.3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成某通過直播引流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提供便利條件案
經查,2024年1月,某銷售假冒手表團伙聯系了某平臺主播成某(以下簡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在直播中為其銷售假冒手表的微信賬號引流,每引流一個粉絲添加賬號可以分成20元。2024年1月至2月,當事人利用其主播身份,在明知他人銷售假冒知名品牌手表的情況下,在直播中循環播放其剪輯的名表視頻,并通過直播公屏打字、粉絲群內發布賬號鏈接等方式引導粉絲添加他人微信賬號了解手表的具體情況。
2025年8月,重慶市璧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并綜合裁量案件情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沒10.0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上海市靜安區倫倫食品店虛假宣傳案
經查,上海市靜安區倫倫食品店(以下簡稱當事人)通過品牌直播、微信群、積分福利等方式定向招攬老年消費者,組織其參與所謂“互助交流會”,并借此向老年會員群體進行產品推介宣傳。當事人在向老年消費者推介預包裝保健食品時,作出了“降尿酸”“防老年癡呆”“清理體內垃圾、治療便秘、減內脂”“降三高”“防癌抗癌”等內容的宣傳,其所涉產品均為預包裝保健食品而非藥品,不具備疾病治療功能、功效。當事人推介時所宣傳上述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內容不實。
2025年7月,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并改正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處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更多精彩內容請進入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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