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消息,車主車溜車撞近日,被自湖南高院發布了6個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典型案例。倒身其中,亡保一則車主被自己的險拒車撞倒身亡,車輛保險公司拒賠的賠法案例,引起網友關注。院判
據介紹,車主車溜車撞陳某某駕駛機動車行駛至一斜坡地段時,被自停車后下車與他人交談。倒身陳某某在交談時發現機動車往后滑行,亡保遂立即在車輛尾部堵車以阻止車輛滑行,險拒致使機動車撞到自己,賠法導致其當場死亡。院判
公安交管部門認定,車主車溜車撞機動車駕駛人陳某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陳某某駕駛的車輛在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在保險期間內。陳某某的近親屬張某某等4人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某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范圍內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陳某某作為事發時的機動車駕駛人,其是被保險人,不屬于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中的第三者,案涉事故不屬于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的保險責任范圍。
且案涉事故發生瞬間陳某某雖位于車外,但其作為駕駛人仍負有支配和控制該車輛的義務,其自身過錯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陳某某此時不僅是受害人,也是侵權人,根據不可“自己對自己侵權”原則,陳某某不能獲得交強險、商業三者險的賠付。最終判決:駁回張某某等4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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