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1-28 20:41:19 來源:企業錄(www.qy6.com)-公司信息發布,網上買賣交易門戶 作者:娛樂
中新社臺北11月25日電 臺灣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個未成年人性影像,臺灣團體此前一審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藝人案經上訴后,黃佼緩刑黃子佼于本月24日透過律師發聲明稱已和被害人全數和解。審獲臺灣高等法院25日宣判撤銷原審結果,民間改判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個月、批司判緩刑4年。法輕
臺灣民間團體批,臺灣團體若法院因“已和解”便輕判及緩刑,藝人與臺灣所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精神不符,黃佼緩刑也破壞臺灣長期努力建立的審獲未成年人保護機制。
綜合中央社、民間中時新聞網等臺媒報道,批司判黃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起自“創意私房”網絡論壇購買未成年人性影像,法輕一審臺北地方法院依其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臺灣團體
此次二審中,臺灣高等法院認為,黃子佼沒有前科,且與37位被害人皆已達成和解并給付賠償完畢,足以認定黃子佼有彌補被害人所受損害的真意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也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宣告。臺灣高等法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宣告緩刑4年。
針對二審結果,臺灣展翅協會批評,黃子佼持有大量未成年人性影像,高等法院卻以“個人資料保護法”論處,顯示法院對未年成人性影像犯罪本質完全不理解,也忽視未成年人性影像案件嚴重性。
該協會表示,若法院因“已和解”便輕判及緩刑,是在傳達“只要被害人愿意和解、接受賠償,那么即便嚴重犯罪也可輕輕放下”的錯誤訊息,這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精神完全不符。
臺灣婦女救援基金會25日也發聲明指出,法院僅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論罪,無法呈現該案完整樣貌,且嚴重忽略性影像被害人遭受的數字性暴力事實。
該基金會呼吁修改臺灣地區有關規定,將購買未成年人非法性影像入罪化,這樣才能遏止被害人性影像被不斷散布、販賣的行為。
2023年6月,黃子佼就曾被曝出對未成年人有性騷擾行為,但因查無實證,且其與被害人和解,最終該案以不起訴偵結。(完) 更多精彩內容請進入文娛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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