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消息,兩項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發布《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和激活要求》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運行識別規范》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無人
據介紹,機強這兩項標準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制性中自置
其中,國標《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登記和激活要求》國家標準規定了無人機實名登記和激活的出臺工作流程,提出登記主體、飛行份位登記管理與查詢、動上注銷、報身數據交換接口、信息等級保護等方面的兩項規定。
明確要求無人機在激活前和取消激活后均不能具備飛行能力,無人需通過統一平臺完成登記、機強注銷及數據交換。制性中自置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運行識別規范》國家標準規定了無人機應在開機后和飛行全過程中主動向監管方報送自身身份、國標位置、速度、狀態等信息,以便監管方全程實時掌握無人機的飛行狀態。
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從技術上解決無人機“誰能飛”“誰在飛”等問題,支撐《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有效實施,為無人機行業安全有序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通過明確登記與識別流程,預計將減少“黑飛”現象,促進物流、巡檢等應用場景的規范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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