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消息,女低今日,頭玩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第四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民事案例,手機摔傷商家索賠其中一起“低頭族”摔倒起訴餐廳的起訴案件引發關注。
據央視《法治故事》欄目介紹,家該這起典型案例發生在2024年1月,擔責事發時,法院女子在上海浦東某餐廳用餐結束后步行離開,女低在餐廳外的頭玩臺階區域不慎踩空摔倒。
餐廳外的手機摔傷商家索賠監控視頻顯示,女子從出現在畫面中開始,起訴就一直在低頭看手機。家該監控畫面中未見下雨、擔責下雪,法院臺階處也未見積雪、女低積水、冰凍。
事發十天后,女子自行到醫院就診,診斷為腰椎右側橫突骨折。女子認為餐廳經營者某餐飲公司和餐廳所在樓宇的物業管理企業某商業管理公司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磨損的臺階也沒有及時修復,導致其摔倒受傷,要求二者賠償自己6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女子在摔倒前持續低頭看手機,給自己制造安全風險。氣象資料和監控視頻都表明,事發時現場不存在其他足以影響步行安全的客觀干擾因素,臺階區域也無明顯異常。賓館、商場等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義務應在合理限度內。
女子就餐完畢后離開餐廳,經營者和管理者對女子在行走時低頭看手機的行為不能預判也無法控制。女子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摔倒是其自身未盡安全注意義務所致,某餐飲公司和某商業管理公司對此并無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女子全部訴訟請求。
最高法指出,該案的裁判既向動輒將自身損害歸責于無關他人的不當行為亮明態度,也明確了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安全保障義務的邊界;
同時,此案堅決杜絕了“和稀泥”的做法,倡導安全文明出行和自我負責的安全責任意識。
作者: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