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消息,雙拼色12月7日,地下電車多輛網友發布視頻稱,車庫車成成損濟南市恒大城地下停車場突發火情,自燃多輛汽車被燒得只剩框架。殃及
今日(12月8日),空殼小區物業回應稱:“供電公司說今晚恢復供電,部分被熏具體不清楚哪輛車先燒起來的失賠,需要消防先出消防責任認定通知書,雙拼色保險公司讓先統計車損情況”。地下電車多輛
那么,車庫車成成損這么多無辜車輛受損,自燃損失究竟該由誰來承擔呢?殃及
無獨有偶,今年1月7日,空殼濟南高新區一小區地下車庫也曾發生火災。部分被熏
據物業通報,此次火災是由一輛電動汽車自燃引發的。事故造成數輛汽車被燒毀,另有幾十輛車被濃煙熏黑,部分車庫也受到熏黑損壞。
當時,針對這類事故中車輛損失的賠償問題,有律師給出了專業解答。
若車輛發生自燃并導致第三方損失,車主可向保險公司主張理賠。若商業三者險賠付后,理賠金額仍不足以覆蓋全部損失,剩余部分需由車主自行承擔。
若車輛被他人車輛自燃殃及,而對方未購買商業三者險,受害方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通過“代位追償”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對于汽車廠家是否需承擔相應責任,律師表示,首先要明確發生自燃的車輛是否處于質保期內。
若在質保期內,且經鑒定確認起火是由車輛本身質量問題導致的,那么車主和車輛制造商(廠家)均需承擔賠償責任。
至于物業責任,律師認為,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管理者,有維護小區安全、預防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的職責。
在火災事故中,物業公司是否承擔責任,取決于其是否履行了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以及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若物業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職責,導致火災蔓延、損失加劇,那么物業公司也需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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