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消息,兩男路怒“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最新公布了一件因為路怒引發(fā)的后斗案件,兩男子因危險駕駛罪雙雙獲刑。氣追
此事發(fā)生在今年10月6日晚22時許,逐穿朱某駕車在路口低速行駛時,插別車危被后方駕車的險駕刑高某多次鳴笛、切換遠近光燈催促,駛雙雙獲此舉引發(fā)朱某不滿,兩男路怒故意低速壓車,后斗阻礙后車正常通行。氣追
起初,逐穿高某嘗試變換車道,插別車危但朱某仍持續(xù)通過強行變道、險駕刑減速等方式攔截,駛雙雙獲感受到明顯的兩男路怒挑釁后,高某準備超車上前和對方理論。
于是,雙方開始在城市道路上“斗氣追逐”:朱某多次故意別車,阻止高某超車;高某也不甘示弱,加速追趕,雙方一路“纏斗”,互不相讓。
在長達10多分鐘的追逐過程中,高某駕車緊追朱某的車輛,持續(xù)距離約4公里,當晚22時20分,高某選擇報警。
接警后,警方介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事發(fā)路段為限速50km/h的城市主干道,朱某、高某二人駕駛車輛的時速均超過限速50%。
且在追逐過程中存在超速行駛、違規(guī)超車、反復并線、曲折穿插等多項違法行為,嚴重威脅過往車輛駕乘人員的生命安全,擾亂公路通行秩序。
12月初,朱某和高某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隨后被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高某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予懲處。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朱某、高某犯危險駕駛罪,均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